感谢各位平日对中部国际机场的支持与厚爱。
根据国土交通省的指示,自2007年3月1日(星期四)起从中部国际机场起飞的国际航班将限制携带液态物品登机,但不包括办完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店等处购买的液体物品。具体规定如下:
|
限制对象: |
| |
从中部国际机场起飞的全部国际航班(不包括到达航班)
携带登机的手提行李(不包括行李箱等托运行李) |
|
限制开始实施日: |
| 2007 年 3 月 1 日 |
限制规定: |
- 超过100ml的所有液态物品(*1)禁止携入机内。
但是不包括以下物品:
- 装入不超过100ml的容器中的液态物品(但打火机用填充气等禁止携入机内的物品除外)、并放入容积不超过1升的拉链式、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且袋内不得塞放过满。
- 药品(*2)、婴儿牛奶/婴儿食品、特殊配方食品等
| *1 |
“所有液态物品”中也包括凝胶类(牙膏、胶状发乳等)、气雾剂、喷雾液类等。 |
| *2 |
出于对携带登机必要性的判断,可能会要求旅客出示医生处方等证明。 |
- 每位旅客仅可携带一个塑料袋登机,该塑料袋尺寸须为长20cm×宽20cm以内。塑料袋请旅客自备。便利店和家用品中心等处均有销售。
- 办完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店等处所购酒类和化妆品等液态物品不受以上限制,可自由携带登机。但是,需要在欧美等限制携带液态物品登机的国家进行转机的旅客,可能会出现因在中转机场无法将液态物品放入行李箱等托运行李而不得不在转机时丢弃的情况。有关详细规定,请向您将乘坐班机的航空公司咨询。
- 为提高手提行李的安检效率,请您将上述塑料袋和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单独取出并向安检人员逐个出示。大衣和外套等上衣则在安检时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接受检查。请提前脱去大衣或外套并交由安检人员进行X光检查。
- 托运行李中可以放入液态物品,但一些易碎物品等可能会受到限制。各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不同,请向您将利用的航空公司咨询。
限制内容可能会出现无预告变更。最新规定请查询国土交通省主页、本公司主页以及您将乘坐班机的航空公司。
|
|
国土交通省 关于国际航班实施限制携带液态物品登机的通知 |
|
|
日本航空 关于从日本起飞的国际航班实施限制携带液态物品登机的通知 |
|
|
全日本空输 关于加强从日本起飞的国际航班的航空保安工作的通知 |
|
|
本次的限制规定是由国土交通省根据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的国际民间航空组织受2006年8月英国发生炸机未遂事件影响而针对各加盟国制作的限制携带液态物体登机的指导方针决定采纳实施的。
|